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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室依據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」規定,秉承機關首長之命,依法辦理政風業務,並兼受掌理新竹縣政風業務之主管機關—新竹縣政府政風處之指揮監督。由於民眾對廉能的要求日益提高,因此本室推動政風業務,力求法制化、公開化、透明化,以「興利優於防弊、預防重於查處、服務代替干預」的工作原則並秉持鎮長的施政理念,協助機關推動興利行政,並強化公務員「以廉潔為榮,以貪瀆為恥」之觀念,營造一個無污染的行政空間,進而建立一個廉潔有效能的政府,更期望社會大眾的支持及參與,俾落實「廉能政治」目標。